公司开展职工互助医疗活动
来源:四化建
发布时间:2014-09-18 08:22
8月1日,为了减轻职工的医疗负担,进一步促进公司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公司积极参加由湖南省和岳阳市工会组织开展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此次活动由公司工会牵头,公司行政拨款的方式,统一参加岳阳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市级工会牵头组织,它区别于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活动,完全“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公司行政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缴纳互助金。
参加活动的职工,互助期内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发生的符合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职工个人自负部分,给予补助。补助不设定起付线和免责期,实行分段计算。即:在一个互助活动有效期内,互助活动补助金的申请不受次数限制,参加人申请互助活动补助金按每次住院分别办理,不累计重复计算,但一个互助期内补助总额不得超过5万元。具体分段计算标准:
(一)5000元以下部分补助30%,补助金不足50元的按50元补助;
(二)5001元—10000元的部分补助35%;
(三)10001元—20000元的部分补助40%;
(四)20001元—30000元的部分补助45%;
(五)3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50%。
此次活动,是公司为职工办的一件大实事,降低了职工个人自负费用,为职工构筑起抵御疾病风险、提高健康水平的又一道防线。